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区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及年检工作的通知
连住房发〔2015〕39号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建设局:
根据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安排,
2015
年度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及年检工作即将开展。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租赁补贴申请及年检范围
1
、新申请租赁补贴: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均可申报,具体条件见附件1。
2
、已保障家庭年检: 2014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参加年检,具体名单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统一提供给各区。
二、审核程序
1
、新申请(或年检)家庭填报《连云港市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报表》(或《年检表》),提供《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开展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率要达到100%,对符合条件者
公示15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区住房保障部门
。
2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将无异议者
签署意见盖章后,汇总报
市住房保障中心。
3
、市住房保障中心联合市社保、公积金、产权等部门进行综合审查。符合条件的家庭在市住房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取得补贴准入或续保资格。
三、审核内容
1
、家庭户籍与人口情况。审查家庭户籍、婚姻、人口状况是否属实。
2
、家庭人均年收入情况。审查是否属于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收入标准线。
3
、家庭住房情况。家庭住房状况是否属实,人均住房面积是否达标。年检家庭是否通过新建、购买、继承、受赠等途径使住房情况发生变化。
四、时间安排
1
、新申请租赁补贴:申报时间自6月上旬起至8月底。
2
、已保障家庭年检:年审时间自6月上旬起至7月20日。
五、材料报送要求
1
、建立一户一档。各区上报材料时,应将每户家庭建立一个档案袋,每户申报材料应按照统一顺序建立目录,目录标明申报材料的序号、资料名称、份数、页码等内容。
2
、统一报表格式。申报表(或年审表)、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应按统一格式进行填写。请各区将表格发放到位,自行审核把关。对于非统一格式的表格或证明将不予采用。
3
、同步扫描录入住房保障系统。各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部门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需将所有申报资料及信息扫描、录入住房保障系统,录入的申请人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信息应确保与纸质材料一致。
六、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要加强宣传,采取社区张贴、电话通知、入户宣传等形式让社区群众了解相关要求,
使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实现应知尽知。
(二)加强组织领导。廉租住房补贴申请及年检是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部分,各级住房保障部门
要高度重视。各区住建(房产)部门要
加强组织协调,积极联系有关部门,统筹指导街道、社区开展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要履行管理职责,积极开展上门调查、走访调查或函调,杜绝调查形式化、走过场,确保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质量。
(三)严明工作纪律。住房保障工作纪律性强,要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对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联系人:市住房保障中心 卢长缨
电 话:85575196 85571026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度市区廉租房补贴
申报条件
2.
申报材料完整格式及具体要求(含目录、审批表、年检审核表、收入证明、住房状况证明等)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5
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