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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2012/07/23 1.4w 阅读 81 点赞

连交〔2012〕188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客运一体化

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县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公路处、农路办: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有关工作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公路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运客〔2012〕3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

  全市十二五农村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围绕2012年除岛屿外全市所有行政村100%通达客运班车及2015年前50%以上乡镇开通符合标准的镇村公交的总体发展目标,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攻坚工程。各县运管、公路管理等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更加务实的举措,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

  城乡客运一体化是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一项民生工程,完善基础设施保障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的重要职责之一。各地要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运管、公路、农路办、综合所等部门共同参与,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

  各地运管、综合所等部门要牵头进一步完善十二五期间开通镇村公交乡镇的线路图,并会同公路、农路等部门提供镇村公交线路沿线的农村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同时编制分年度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报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各地公路、农路等部门要统一扎口负责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计划所涉及的农村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具体申报、审核,编制建设计划,认真组织核查,严禁重报、虚报,确保计划用在实处。

  为确保2012年全市行政村100%通达客运班车目标实现,优先安排未通达客运班车行政村的农村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对没有开展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和镇村公交计划的县、乡镇,原则上不安排农村公路、桥梁建设计划。

  三、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有关工作,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局综计处、市运管处、市公路处、市农路办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建设与镇村公交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王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具体联系人为:局综计处刘浩,联系电话:13775580053 ;市运管处韩超,联系电话:18805135879;市公路处杨晋,联系电话:13775595559。各县也要建立相应的农村公路建设与镇村公交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确定领导小组和联系人,加强统筹协调,合力做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镇村公交发展和农村客运通达的规划编制及计划上报工作。

  此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三、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省厅运管局、公路局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年7月24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