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一体化”系统比对,附件清单所列车辆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后,车辆使用性质又在公安部门变更为“非营运”,不再符合网约车运输证许可条件。我局拟依法注销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特此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3月3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提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电话:0518-85868069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3日
经“一体化”系统比对,附件清单所列车辆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后,车辆使用性质又在公安部门变更为“非营运”,不再符合网约车运输证许可条件。我局拟依法注销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特此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3月3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提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电话:0518-85868069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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