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拟注销部分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通告

2026/03/02 1.1w 阅读 534 点赞

经“一体化”系统比对,附件清单所列车辆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后,车辆使用性质又在公安部门变更为“非营运”,不再符合网约车运输证许可条件。我局拟依法注销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特此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3月3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提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电话:0518-85868069

附件:网约车“营转非”查询比对结果.xlsx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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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