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交〔2011〕201号
关于赣榆县海洋大道方案设计审查的批复
赣榆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对赣榆县海洋大道新建工程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审查的请示》(赣交[2011]7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赣榆县海洋大道对完善赣榆县东部公路网结构、缓解县域交通运输的压力、加快赣榆县海洋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原则同意报告推荐的路线总体走向方案,即路线起于242省道(杨坨村),向北至兴庄河南堤,然后折向西,终于与老204国道,路线全长约5.3公里。
三、同意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路基宽度为10.5m,路面宽度9m,路桥同宽,城区段适当加宽,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四、青龙大沟航道整治为远期实施的项目,原则同意青龙大沟桥按分期实施的方案建设,近期按不通航标准实施临时保通桥,待远期青龙大沟航道整治时,按五级航道通航标准建新桥,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标准。
五、本项目由赣榆县组织实施管理,于2012年建成通车,除省交通厅按照地方一般公路标准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赣榆县负责筹集。
希你局进一步完善方案设计,抓紧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下阶段施工图设计,并报我局审查批复。
此复。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道路 方案 设计 批复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