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9号)文件精神,东海县人社局迅速行动,于7月26日圆满完成2023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1-7月增发的养老金也已发放到位。经统计,本次调整惠及全县29950名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人均月增资101.36元,增长率达4.6%。
本次调整工作范围是东海县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企业职工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对象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1%增加。其中,普遍调整方法为每人每月增加26元。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3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1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7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19.5元的,按19.5元增加。适当倾斜调整方法为,对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9元、27元和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