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
业务文件业务文件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8/10/23 1.0w 阅读 84 点赞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连云港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0月24日



连云港市交通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连云港市交通建设项目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业的市场行为,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质量,保障招标代理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科学、公正、全面评价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纳入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名录登记管理,且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交通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交通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是指在连云港市境内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以招标人的名义,进行交通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及咨询服务等有关招标的行为。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考核工作,并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年度考核结果。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考核内容主要有招标代理机构经营状况、履职情况、人员和内部管理情况、遵规守纪情况。

(一)招标代理机构经营状况。主要是开展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等。

(二)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是招标代理过程中的业务水平。

(三)人员和内部管理情况。主要是机构技术负责人、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财务人员、招标代理专业人员数量,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四)遵规守纪情况。代理的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假招标、串通招标和逃避招投标监督执法机构的监管,与所代理交通建设项目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是否有隶属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等情况。

第六条招标代理考核周期为一年(具体时间为每年至次年的2月底,以招标项目中标合同备案日期为截止时间)。市交通运输局将于每年度3月末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招标代理机构年度考核结果。


第三章评分办法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八条考核采用百分制,以招标代理年度考核和年度项目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年度考核占考评分的40%、年度项目评分占考评分的60%,即:考评分=年度考核×40%+年度项目评分×60%。招标代理机构在考核期(年)内无代理业务的,不进行评分。

第九条年度考核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每年3月份,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考评小组对各代理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第十条年度项目评分是指考核期(年)内代理机构所代理的各单个项目评分的平均值(见附件2)。

年度项目评分的计算公式为:年度项目评分=考评期内单个项目评分的总和/项目数量。

单个项目评分是指对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招投标阶段(从办理招标备案起至中标合同备案止)工作质量和服务情况进行的量化评价,单个项目评分满分100分,分别为招标阶段20分、开标阶段10分、评标阶段40分、后续阶段10分、招标人对招标代理的总体服务情况评分20分,评分表格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提供。招标阶段、开标阶段、评标阶段、后续阶段和总体服务情况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及市交通运输局对招标代理机构单个项目评分表相应评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3)。其计算公式为:单个项目评分=招标阶段得分+开标阶段得分+评标阶段得分+后续阶段得分+招标人对招标代理的总体服务情况评分。

第十一条单个项目完成中标合同备案后,其评分结果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自考评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交通运输局书面提出,详细说明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市交通运输局经过调查后认为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予以采纳。

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在考核年度内具备以下条件给予通报:

考评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招标代理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将给予通报,并抄送省交通运输厅。

第十四条在考核年度内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章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章中法律责任的,给予惩戒,直接清理出招标代理名录登记管理,原则上1年内不接受申请。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五条各县、区管理的交通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综运处负责解释,自2018年12月1日起试行。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年度考核表

2、招标代理机构单个项目评分表

3、招标代理机构年度项目评分汇总表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印发

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年度考核表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扣分情况

不良行为方面

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下列行为的,每发生一次扣30分:

1、为投标人提供代理招标项目的投标咨询服务(包括代编投标文件等);

2、在招标过程中存在不公正或因失误、失职造成有效投诉的;

3、不配合相关部门对招标投诉调查进行处理的。                                              

                                                                                  .                                                                          

自身建设方面

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下列行为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1、招标代理机构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的;                                      2、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足3人(其中至少包括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3、不按要求参加行业管理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和培训。                                          

基本分为100分,扣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总分:分

考核小组人员(签名):

年月日

附件2

招标代理机构年度项目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单个项目名称

得分

总得分

备注

注:年度项目评分=考评期内单个项目评分的总和/项目数量,保留2位小数。

附件3

招标代理机构单个项目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                      考核项目名称:                         考核时间: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人

得分

扣分原因

招标阶段
  (20分)

1、招标公告发布前置条件是否具备。缺一处扣2.5分,扣完为止。

2.5

建设办

2、招标文件发布前审查,是否参照标准文本编制。未参照的,直接扣2.5分。

2.5

建设办

3、招标文件发布前审查,是否合理设定投标人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履约信誉、法定日期等。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5

建设办

4、招标文件发布前审查,是否合理设定评标办法。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5

建设办

5、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编制能力评价。酌情评分。

10

招标人

开标阶段
  (10分)

1、开标前准备是否完备。酌情评分。

2.5

招标人

2.5

建设办

2、开标会程序或会场是否有序。酌情评分。

2.5

招标人

2.5

建设办

评标阶段
  (40分)

1、评标业务是否熟悉。 酌情评分。

10

评标委员会

2、清标是否严谨。酌情评分。

10

评标委员会

3、服务态度是否端正。酌情评分。

10

评标委员会

4、代理行为是否规范。酌情评分。

10

建设办

后续阶段
  (10分)

合同备案是否及时。未及时备案,直接扣5分。

5

建设办

投标保证金是否及时退还。未及时退还的,直接扣5分。

5

建设办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的总体服务情况评分(20分)

总体服务情况评价。酌情评分。

20

招标人

合  计

100

说明:评标委员会评分,取所有现场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招标人(签名):           评标委员会(签名):           建设办(签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