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连云港港持有《港口经营许可证》企业有关情况的公示

2026/01/20 1.4w 阅读 72 点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港口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连云港港《港口经营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数据截止至2026年1月20日)的港口经营企业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0518—83387339。

附件:连云港港《港口经营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企业名单(数据截止至2026年1月20日)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20日


附件:连云港港《港口经营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企业名单(数据截止至2026年1月20日)_01.jpg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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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