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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交通重点工程实行督查工作的通知

2013/10/08 1.0w 阅读 75 点赞

关于对交通重点工程实行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大会精神,保证交通重点工程按序完成,根据局党委要求,对交通重点工程实行督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姚建国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冯宪端市交通运输局工会主席

成    员:吴建新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处主任科员

陈永明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赵仁宽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计划处科员

二、督查项目

海滨大道跨海大桥、北疏港高速公路、204国道市区绕城段、 蔷薇河大桥、310国道大酒壶至青湖段、徐新公路、内河高等级航道整治与运营达标工程、大港路、江化路、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苍梧立交桥、新海路、324省道南环大桥。

三、督查内容

1、项目任务、计划落实推进情况。

2、人员、机械、进度等履约情况。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

4、廉政合同执行情况。

四、督查制度

1、督查组每半月对重点工程现场督查一次。

2、督查组每月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重点工程督查组和局主要领导。

3、请局主要领导参加,每月集中召开一次督查汇报会。

4、督查组成员参加重点工程相关会议,并召集参建单位列席督查会议。

5、承担重点工程建设的责任单位,对督查组要求的相关信息按时报送。

6、督查与开展劳动竞赛、协调、解决相关矛盾相结合。

7、督查采取集中督查和分项包干督查相结合。

五、项目分工

冯宪端、陈永明为一组。具体负责:海滨大道跨海大桥、北疏港高速公路、徐新公路、大港路、310国道大酒壶至青湖段、苍梧立交桥、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

吴建新、赵仁宽为一组。具体负责:204国道市区段、 蔷薇河大桥、内河高等级航道整治与运营达标工程、江化路、新海路、324省道南环大桥。

陈永明负责向市重点工程督查组报送相关信息、各责任单位的资料收集和材料汇总。

附件:1、交通重点工程项目情况

2、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督查表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10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