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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机制的通知

2019/02/17 8.4k 阅读 459 点赞

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江苏政务服务的维护工作,确保交通运输行政权力事项的准确性和便民性,根据《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机制》(连交〔2018〕167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落实动态调整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提高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的认识

目前我局在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依然存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更新滞后的现象,直接影响办事企业和群众获得相关信息的准确度,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从思想上认识到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行政权力事项公示内容的准确性。

二、建立健全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机制

各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各处室要结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解释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对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权力事项办事指南的准确性。要准确把握办事指南调整的时间节点,避免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公示内容与法律法规及规章不一致或与政策规定相违背等情形的发生,提高行政执法公示的权威性。如《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已于2018年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该规定在第七十四条明确"2007年4月24日以交通部令2007年第5号发布的《港口建设管理规定》、2005年4月12日以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发布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2014年9月5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2号发布的《关于修改〈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决定》、2016年4月19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4号发布的《关于修改〈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决定》同时废止。"而江苏省政务服务网"港口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批、竣工验收"权力事项的依据仍然将《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列为权力依据。请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进一步梳理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并将调整结果于2月22日前报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张娜,电话:85817262)。

三、强化监督,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切实担负起权力事项动态调整的重要责任,将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的具体要求传达到相关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员,明确相关部门与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的准确性,避免发生因调整不及时而引发的行政争议。市局将加强对政务服务网运行维护的监督检查,将政务服务网的运行维护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确保线上线下服务内容一致性,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2月18日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