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级政务服务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聚焦“三集中四到位”问题工作方案》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审核、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等9个审批服务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2年6月28日起,以下事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负责审批办理: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审核
(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存
(四)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的核准(注销)
(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除情况的备案
(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一般使用审核
(九)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登记备案及验收合格的登记及注销
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的核准(注销)按照省级赋权清单,市级部门仅赋权给连云港自贸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下放至县区办理。上述两个事项,市住建局负责向群众政策咨询答疑。
二、线上办理: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lyg.jszwfw.gov.cn
三、线下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一楼住建局窗口(高新区凌洲东路9号),咨询电话:0518-85868079,85422272(消防)。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