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
政策通知公示

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审核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等9个事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集中审批的通告

2022/06/27 1.2w 阅读 88 点赞

根据《市级政务服务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聚焦“三集中四到位”问题工作方案》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审核、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等9个审批服务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2年6月28日起,以下事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负责审批办理: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审核

(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存

(四)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的核准(注销)

(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除情况的备案

(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一般使用审核

(九)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登记备案及验收合格的登记及注销

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的核准(注销)按照省级赋权清单,市级部门仅赋权给连云港自贸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下放至县区办理。上述两个事项,市住建局负责向群众政策咨询答疑。

二、线上办理: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lyg.jszwfw.gov.cn

三、线下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一楼住建局窗口(高新区凌洲东路9号),咨询电话:0518-85868079,85422272(消防)。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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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