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
政策公示通告

《连云港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标识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2024/09/03 1.7w 阅读 513 点赞

为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标识使用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标识使用人合法权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连云港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标识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请于2024年10月3日前提出意见。

二、意见提出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路74号市兽医站东楼303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建议”字样。

2.以电话/传真方式反馈:0518-86090999。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lygnzj@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连云港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标识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