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部分城市道路管理养护
移交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局工作部署安排,经研究会商,在我局承担的城市道路管理养护未移交市有关部门之前,将市交建处承担的部分城市道路管理养护工作移交市公路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交道路情况
1、BRT一号线工程(平山广场和中山西路段)。起自港城大道东段与平山转盘,止于海棠路,全长2.7公里,城市主干道标准,道路宽度 50 米 。2012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
2、瀛洲路(龙河广场至宁海立交2号桥南段)。起自龙河广场与BRT工程交界处,止于宁海立交2号桥南,全长7.65公里,城市主干道标准,道路宽度 49 米 、 46 米 。2013年8月通过交工验收。
3、苍梧路(龙河广场至花果山大道段)。起自龙河广场与BRT工程交界处,止于花果山大道,全长4.2公里,城市主干道标准,道路宽度 50 米 。2013年12月通过交工验收。
4、江化北路(朝阳西路至海宁大道段)。起自朝阳西路五岔路口,止于海宁大道,全长 972 米 ,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道路红线宽度 16 米 。2014年6月通过交工验收。
5、大港路(连徐高速零公里至海棠路段)。起自连徐高速零公里处,止于海棠路,全长2.3公里,城市主干道标准,道路宽度 38 米 。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市交建处和市公路处要共同做好道路移交工作,确保手续和资料完备,市公路处要做好道路管理养护工作以及政府热线和数字城管办理工作。
(二)局综计处要牵头做好我局承担的城市道路管理养护移交市有关部门工作,局办公室、综计处同时做好局内移交的协调工作。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