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推进行政执法质量大检查活动有序开展,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大检查的通知》(苏交法〔2017〕77号)和《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大检查的通知》(连交〔2018〕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行政执法质量大检查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自查(2018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
各单位对照《2018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大检查评分标准》和《2018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大检查加分标准》进行自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自查工作要按照执法门类和管辖区域全覆盖的原则开展,对所发现问题要以通报的形式反馈。
请各单位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8日前报送局政策法规处。书面材料应包括:一是自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二是执法案卷检查情况;三是执法案卷、执法全过程视音频记录、执法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相应整改措施;四是好的经验做法;五是下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的工作安排;六是对推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市局检查(2018年6月中旬)
(一)抽查。市局将抽调法制骨干人员组成检查组,对照省厅评分标准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各直属单位进行抽查,采取座谈调研、查看台账、现场查看视音频设备、评查执法案卷(2017年9月以来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各5件、行政强制案卷2件)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做好迎查准备。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中期检查情况总结。市局将对中期检查的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中期检查情况通报。主要包括:一是各单位执法质量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包括方案制定、自查报告抄送和报送的情况等);二是全系统执法质量存在的问题;三是好的经验和做法;四是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考核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执法质量大检查是查漏补缺、推进下一步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严格要求。要围绕"执法质量提升"的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把握工作薄弱环节,逐项对照检查标准,有针对性地纠正和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案卷、执法全过程视音频记录、执法质量管理等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17日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