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公局[2009]170号
关于对以民警命名的警务室和首批市级社区警务建设随岗培训基地进行授牌的决定
各县、分局,市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进一步激发社区(驻村)民警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构建完善社区(驻村)民警、警务室保安员业务训练体系,逐步建立与新型的文明社区创建、康居示范村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新机制,根据省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区和农村警务室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公厅[2008]338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警务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公厅[2006]341号)和《全市警务室建设随岗培训工作制度》等文件相关规定,市局决定:
一、授予以下4个以民警姓名命名的警务室
新浦分局新海派出所郇恒涛警务室(新孔社区)
开发区分局朝阳派出所王洪亮警务室(新县社区)
赣榆县局青口派出所陈琳警务室(中心社区)
东海县局房山派出所陈建警务室(山前村)
二、授予以下8个警务室市级社区警务建设随岗培训基地
新浦分局新海派出所郇恒涛警务室
海州分局洪门派出所西大岭警务室
连云分局墟沟派出所东园警务室
开发区分局朝阳派出所王洪亮警务室
赣榆县局青口派出所陈琳警务室
东海县局房山派出所陈建警务室
灌云县局南岗派出所大杨警务室
灌南县局新安派出所人民警务室
希望被授牌的警务室民警,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新的进步。治安支队和各县、分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培训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调训民警,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随岗培训活动。全市社区(驻村)民警要以上述优秀社区(驻村)民警为榜样,开拓进取,奋起直追,不断提高情报信息、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服务群众等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警务室维护稳定第一防线、服务群众第一窗口、防范打击犯罪第一前哨的作用,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为建设平安连云港、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 〇〇 九年八月十八 日
主题词:警务室 随岗培训基地 授牌 决定
抄送:市委政法委 ,省公安厅治安局,本局领导
连云港市公安局办公室2009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