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规)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当前,面对严峻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形势,全市大部分物业企业能够根据市、县区两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前期工作部署要求,克服困难、全力以赴,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但从市级督查情况看,部分小区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现就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凡各物业管理区域内有电子大屏的,必须每天滚动播放疫情宣传标语。各物业企业应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每幢楼楼道内显著位置张贴疫情相关宣传通知,同时在小区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原则上横幅不得少于2个。各物业企业应利用各物管项目业主微信群、各物业企业微信群加强宣传,及时发布相关提醒通知、疫情注意事项、官方权威疫情信息等。原则上未经官方确认、信息来源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通知等不得发布。
二、进一步加强小区封闭式管理。各物管小区需实施封闭式管理,不得超过2个大门对外开放。原则上30万平方米以内的小区,仅保留1个大门进出,确有必要的,报属地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保留2个大门进出,未经报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扣减信用分值。
三、进一步加强人车出入管理。除卫生、应急和其他政府部门因疫情或安全防控需要外,其他非本小区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出小区。凡外卖、快递等一律通知由业主自取,有条件的可由物业企业人员送达业主。各小区门岗需安排不少于2人在外值守,配备配齐手持式红外测温仪的,人员(含车辆上人员)进出必须测量体温,超过37.3度的业主,应详细登记人员身份信息、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是否有湖北外来人员接触史等信息,同时第一时间将信息报属地社区工作人员。对未设置出入门禁的小区,各物业企业应建立健全业主信息手册,来往出入人员核实业主身份后方可进出,未经身份核实的不得进入小区。疫情期间,凡未佩戴口罩的业主,原则上不得进出小区。
四、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消杀。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门厅、楼道、单元门门把手、楼梯间、楼梯扶手、电梯轿厢,电梯按键等内部区域原则上上、下午各消毒一次并保持清洁。户外健身器材、儿童娱乐设施、座椅、快递箱、单元门、垃圾桶原则上每天消杀不少于2次。各物业企业应在物管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手套垃圾桶,原则上每3幢楼须设置1个专用垃圾桶并配合环卫部门做好清运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物业自身防控。疫情期间,各物业企业应减少会议,尽量用微信、电话等方式安排工作,不得搞人群聚集的活动。各保洁、秩序维护等一线工作人员,作业时应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疫情严重的小区,各物业企业应为一线人员配备防护服、防目镜等防护物资,切实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安全。
六、进一步配合街道等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各物业企业应配合街道、社区、卫生等部门做好小区疫情人员摸排、信息采集、登记及其他疫情防控相关的工作,不得拒不配合或推诿。如发现疫情相关的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属地街道、社区,做好防范。
凡未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物业企业,将对物业项目负责人、物业企业予以严肃处理,通报批评并扣减信用信息分值,扣减信用分值不少于10分,性质严重的,将暂停物业企业参与招投标。
特此通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