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
政策通知公示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01/10 8.1k 阅读 344 点赞

各县(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企业: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国内多地接连发现本地病例,疫情自外部输入我市风险依然存在,常态化防控工作经受严峻考验。随着春节临近,将迎来人员流动、人群聚集高峰,疫情防控面临更大压力。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连肺炎防控办〔2020〕13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做好群体性活动防疫工作。全市所有商品房项目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举办发布会、答谢会及开放、登记报名、认购、开盘等各种形式的群体性活动时,应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在严格落实人流控制、划设进出通道、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举办。大力提倡采用线上方式举办现场活动。

二、严格做好公共场所防疫工作。各企业要严格做好售楼处、中介门店、租赁接待服务点等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个人防护、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人流管控、通风消毒、应急处置等防控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现象发生。

三、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和巡查工作。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房地产市场的日常检查和常态化巡查工作,坚决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检查、抽查力度,加强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堵住各种漏洞,补齐短板弱项,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特此通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