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
政策公示公告

迁移户口通知书(仲崇松、董自丽、仲羿恺、仲益萱)

2021/09/23 1.6w 阅读 140 点赞

迁移户口通知书

2021第25号

仲崇松、董自丽、仲羿恺、仲益萱:

   因你们未依法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和《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六条等规定,现已将你们的户口从连云港市青口镇华中路147号B幢二单元402室迁移至社区(村)家庭户地址连云港市青口镇宁海路100号登记。

   如对本次迁移登记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或者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赣榆区公安分局青口派出所

                            2021年9月24日

办理依据:连云港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