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市级参保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随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和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工伤保险面临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待遇标准进一步提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大幅提高的新情况。在此背景下,如仍按原有的工伤保险费率运转,年内市本级工伤保险将面临赤字风险。为此,我市从四月份起适时对市本级二、三类风险行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市本级工伤保险参保单位中二类行业单位为1334家,其中,费率上浮的140家,占10.5%,下浮的569家,占42.65%,维持费率不变的625家,占46.85%;三类行业单位76家,其中,费率上浮的18家,占23.68%,下浮的25家,占32.89%,维持不变的33家,占4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