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康复医院新院区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7 15:55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连云港市康复医院现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新院区项目三同时验收的政府采购,根据《连云港市康复医院采购内控管理办法》(连康医〔2023〕33号)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康复医院新院区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连云港市康复医院新院区项目三同时验收,主要包括各项指标检测(含人工、车辆)及检测报告、三同时验收报告编制及公示、专家评审、应急预案编制、在线设备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实施三同时验收并合格。
2.项目控制价:9.7万元(报价高于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付款方式:经环保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方式及相关要求: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16时。(北京时间)
2.地点:连云港市康复医院1号楼一楼总务科(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台农场普山路401号)。
3.递交方式:采取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
4.报价文件的资料要求:参与询价的单位将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报价单(含具体明细)、服务承诺书、企业及员工相关资质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数1份封好,并在封条上加盖公章。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五、询比价原则:
按照优先满足采购需求和服务质量等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为前提,由采购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见附件);如提交材料报名少于3家单位或因资质资料不满足条件最终不达3家单位,采购方将重新进行询价。同时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10日内,到达采购单位签定合同。成交供应商报价单、服务承诺及相关资料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定合同时约定。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151769558
连云港市康复医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