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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拟纳入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的单位公示

2025/08/19 7.6k 阅读 336 点赞

拟纳入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的单位公示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8-19 17:50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有4家申请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机构名称:百旭康诊所

法定代表人:李秀英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109号绿地小区门面48号

2.机构名称:苏连诊所(连云港苏连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林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129-28号楼103商铺

3.机构名称:连云港市和乐堂大药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爱霞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街道西小区港务局A号楼2号门面

4.机构名称:连云港时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岗埠药店

法定代表人:张磊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岗埠农场腾飞西路3-1号

本次公示期自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8-85682268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