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社〔2019〕161号)、《连云港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连财社〔2020〕62号)、《关于<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苏财社〔2022〕80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市区2023年12月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3月12日至3月18日,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5685917,85685906
连云港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4年3月12日
根据《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社〔2019〕161号)、《连云港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连财社〔2020〕62号)、《关于<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苏财社〔2022〕80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市区2023年12月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3月12日至3月18日,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5685917,85685906
连云港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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