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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综合公告

连云港市彼岸花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2024/04/15 1.2w 阅读 281 点赞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人社察催字〔 2024 〕第 3 号

连云港市彼岸花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6MA1WFYWU1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徐广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东路20号胡桃里

因你单位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违法行为,我局于2023年8月2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于2023年8月29日送达《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人社察理字〔2023〕第21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

1. 你单位按照《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人社察理字〔2023〕第21号)规定支付苟程工资11000阿里拉哈工资9350曹和飞工资7000元、李波工资4154元、冯应全工资4000元。

请你单位自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海州区劳动监察大队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建南路3号

联系人:金桃梅 祝莎莎      联系电话: 0518-85525927

邮编:222000            

2024年3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综合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