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
政策通知公示

关于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的公示

2020/04/12 1.3w 阅读 274 点赞

我局现有局公务用车丰田TV7250小轿车(苏G0167V)1台,为2006年购置,目前车辆老化严重,无法满足安全行车要求。根据《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连事规〔2019〕2号)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对上述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3日-4月21日。公示期间,可向局办公室反映公示所列处置车辆存在的有关问题。电话:85412290。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