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交〔2010〕93号
关于成立连云港市盐河航道整治工程
建设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各县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加强对盐河航道整治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港市盐河航道整治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连政办发[2009]9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连云港市盐河航道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任:仲伟涛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常务副主任:马冬梅市航道处主任
副主任:李卫国市航道处副主任
王洪俊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县航道站站长
二、职能部门
建设管理办公室下设计划部、工程部、综合部、财务部四个职能部门,办公地点设在市航道处,组成人员如下:
(一)计划部
部长:刘小平市航道处规计科副科长
成员:刘莹赣榆县运管所办事员
(二)工程部
部长:丁爱军市航道处工程科科长
成员:王进市航道处工程科办事员
王浩盐灌船闸管理所办事员
(三)综合部
部长:刘兵市航道处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沈梦双灌南县航道站副站长
金怀礼市航道处办公室办事员
(四)财务部
部长:孙宏市航道处财务科科长
成员:苏秀珍市航道处财务科办事员
三、工作职责
(一)建设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制定工程建设总体目标和组织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2、根据有关工程项目计划,全面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控制工程造价。
3、强化工程现场管理,保护环境,确保文明施工。
4、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及时编制工程建设财务预算和用款计划,并检查各项财务预算和用款计划的执行情况。
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6、加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7、协助做好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
8、配合做好工程中间审计、决算审计等工作。
(二)职能部门职责
1、计划部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及时掌握工程建设动态,编制工程建设计划,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设计交底及图纸管理工作,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工程技术问题的研究处理。
(4)负责工程招标工作。
(5)负责施工、监理、设计及咨询等日常合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动态掌握合同的执行情况。按规定做好各合同的履约考核工作,及时上报考核情况。
(6)负责工程计量款支付审核工作。
(7)负责设计变更的立项及设计变更指令管理,及时调整工程量清单。
(8)负责投资统计、控制工作,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统一对外提供投资统计数据。
(9)负责调查本区域内的主要材料价格水平。
(10)负责工程月报的编制工作。
(11)负责工程档案的编制,配合进行交(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程部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工程实施阶段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工程现场监督管理与控制。
(3)负责对承包人、监理部的监督管理工作,检查总监办、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参与对总监办、施工单位的合同履约考核评比。
(4)负责组织技术交底和重大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安全方案和监理大纲、监理实施工细则等的审查。
(5)负责相关科研课题的现场实施工作。
(6)负责设计代表的日常管理和施工图的管理工作,并做好设计后续服务考核工作。
(7)负责工程计量、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初步审核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
(9)负责制定项目办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各项制度。
(10)配合相关部门对重大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举报的调查与处理。
(11)负责组织优质优价、优监优酬和劳动竞赛活动的检查和考评工作。
(12)负责对工程建设所需物质进行源头管理,组织原材料、工程实体的质量检测工作,定期发布质量检查通报和工程质量动态。
(13)负责检查、指导总监办、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运行情况。
(14)配合做好省厅质监站、省航道局日常质量、安全检查和交(竣)工验收的试验检测工作。
(15)负责测量的复核、管理工作。
(16)协助综合科做好征地拆迁数量的核算工作。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部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建立健全建设管理办公室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综合协调、服务保障工作,保证管理机构内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3)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报道,编发工程建设政务信息。
(4)负责劳资、福利、档案、奖惩、学习、教育与人员考勤等工作。
(5)配合征地协调办公室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以及协调处理施工中地方矛盾。
(6)负责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印章管理及日常公文处理工作。
(7)负责建设管理办公室相关文件、材料的编印工作。
(8)负责办公用耗品购置、发放以及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管理工作。
(9)负责建设管理办公室各类会务安排、日常接待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及相关费用控制。
(10)负责司驾人员和车辆管理工作。
(11)负责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和参与处理有关治安事件。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务部
(1)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指示、决定和各项财务制度。
(2)负责工程财务预算、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分析,根据工程项目和进度计划,会同有关科室制定资金计划,并负责计量款的拨付工作。
(3)负责建设管理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审核和监督。
(4)负责核对、清理项目办各项往来帐务,做好催收和清偿工作。
(5)负责建设管理办公室固定资产的帐务核算,并配合综合部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定期盘点;办理政府采购商品的申报手续。
(6)按时上报各类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7)按照交通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办法的要求,及时编制竣工项目决算报告。
(8)负责对施工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9)配合协调审计、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的各项审计、检查。
(10)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整理、装订、规档各类财务资料,负责会计电算化正确使用和维护,确保财务数据的保密和安全。
(11)会同计划科调查本区域内的主要材料价格水平,向省局反馈材料价格水平情况,核查材料预付款使用情况。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航道整治Δ机构通知
抄送: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航道局,各县人民政府。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