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
政策住房保障信息公示

关于做好新海城区2013年度第二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的通知

2017/06/21 1.0w 阅读 154 点赞

内容概述:2013年度第二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

新浦区、海州区住建局:

保障性住房小区——茗昇花园小区建设的第二批廉租住房现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为使廉租住房房源能够尽快地分配到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现就新海城区2013年度第二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如下:

一、分配范围和对象 

本次分配的范围为新浦、海州两区。

分配的对象为2012年底前在保且通过年检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中的低收入无房家庭,单身者年龄需满40周岁以上。

二、分配规则

(一)同等条件下,低收入无房家庭人口多的优先。

(二)因重大疾病、肢体残疾或高龄等行动不便的在楼层安排上给予优先照顾。

(三)单身且年龄小于40周岁(含40周岁)的以货币补贴为主,暂不考虑实物配租。

(四)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在分配到廉租住房后,其原租住的公有住房必须交回原产权单位后方可上房。

 三、分配方式

根据年检情况,按保障家庭数量将房源分到新浦、海州两区,由新浦、海州两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分配。新浦、海州两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保障家庭人口数量、结构、状况合理制定分配方案,报我局核准后进行分配。分配方案、分配家庭、分配房源以及分配情况均应按规定在市、区、街道等相关载体上进行公示。

四、保障标准

根据《连云港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连政发〔2008〕128号)规定,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为:1口人户28平方米,2口人户为40平方米,3口人(含3口人)以上户为50平方米。

五、房源安排

本期分配的廉租住房房源共475套,全部座落在茗昇花园小区(新建东路以北、学院路以东、纬三路以南)。房源分配为:新浦区433套,海州区42套(详见房源分配明细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分配是新海城区2013年第二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希望各分配责任部门高度重视本次分配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整个分配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制定方案,规范分配。要按照本次分配工作要求和省、市关于保障性住房分配“五公开”工作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严密的分配方案,确保分配工作程序合理、操作规范,做到社会公众认可、保障对象满意。分配方案于12月25日前报我局核准备案。

(三)认真核查,严格把关。要认真落实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的核查工作,切实掌握实物配租家庭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要将最终分配情况按《2013年度新海城区第二批廉租住房实际分配情况表》要求如实填报,并于2014年1月8前报我局住房保障处。

(四)强化监督,严肃查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对以弄虚作假、欺骗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或者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一经查实,给予警告,责令其退出所分配的廉租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以前房租,同时取消其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保障资格。对负责住房保障实施的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据有关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行政、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13年度新海城区第二批廉租住房房源分配明细表

 2.2013年度新海城区第二批廉租住房实际分配情况表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3年12月20日

div class="fujian"> 相关附件:

20140903105205375000.xls

20140903105537859370.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