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徐圩新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连云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市级审批事项清单”)经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现予以印发,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级审批事项清单中确定取消的事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实施。
二、未列入审批事项清单的事项,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不得实施。
三、市级审批事项清单印发后,将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及国家、省和市新的改革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连云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连云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