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级政务服务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聚焦“三集中四到位”问题工作方案》要求,市公安局现就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等4项审批服务事项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2年6月29日起,以下事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负责审批:
(一)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二)影响道路安全的道路挖掘、占用或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埋设管线设施许可
(三)停车场备案
(四)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二、新审批流程如下:
申请人通过连云港市政务服务网或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提出申请。公安窗口人员受理、审核,牵头组织专家评审、现场勘查,通知交警支队、内保支队派员参加,根据专家评审、现场勘查意见作出是否审批决定、制证、发证。在实体窗口线下受理的同时,通过连云港市政务服务网实现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审批的事项保留“全程网办、不跑一次腿”线上受理模式。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公安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