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连云港市2021—2022学年度“高中教学工作先进个人”“初中教学工作先进个人”认定结果公示

2022/12/12 1.8w 阅读 291 点赞

根据连云港市《普通高中学业质量提升认定依据与办法(试行)》《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度全市高三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和《关于推荐2021-2022学年度初中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从县区和学校推荐的2022届高三、初中任课教师和教干中认定2021-2022学年度“高中教学工作先进个人”515名,2021-2022学年度“初中教学工作先进个人”125名。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教育局教研室反映,联系电话:85822177,85822176。请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调查情况。

附件1:连云港市2021—2022学年度“高中教学工作先进个人”认定结果.xlsx

    附件2:连云港市2021—2022学年度“初中教学工作先进个人”认定结果.xls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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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