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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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连公(赣)暂外字〔2023〕01号)

2023/10/06 4.5k 阅读 514 点赞

赣榆区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王道奎,男,1972年7月1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因犯寻衅滋事罪,2023年6月2日被赣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事判决书文号为(2023)苏0707刑初192号。刑期自2023年5月11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止。

因罪犯王道奎在服刑过程中患有严重疾病,按照《全省公安机关办理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执法指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罪犯王道奎暂予监外执行。


                                   连云港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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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