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建设实施意见 市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01]8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江苏省公 安厅《全省组建乡镇公安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专职消防力量,提高乡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更好地为城镇建设和发展服务,现就全市乡镇公安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组建乡镇公安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是创建"平安连云港、融入4两个率先',加快发展,实现快速崛起"的一个重要举措, 也是我市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组建乡镇公安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的总体目标是使乡镇派出所保安联防队更好地担负 起为人民服务职责,努力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充实地方专职消防队伍,以弥补公安消防队伍力量不足的缺陷。全市各级政府和 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市组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队对象和建设目标 (一)建队对象:除在公安消防队保护范围之内的乡镇,以及已经建立地方专职消防队,或者有条件建立专职消防队且正在 实施的乡镇以外,其他的乡镇均应依托公安派出所保安联防队建立公安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 (二)建设目标:全市力争2003年年内完成所有乡镇(含重点中心镇)建设目标的60%,确保2004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乡 镇公安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建队任务,努力消除广大乡镇和农村地区灭火力量的空白点,全面提高乡镇抗御火灾能力。 三、建队标准 乡镇公安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应保障在24小时内有一定数量的保安联防队员承担灭火执勤任务,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装备。 基本标准为: (一)队员:6人。 (二)器材装备(总造价11000元以内):三轮摩托消防车1辆,机动消防泵1台,水枪1·2支,水带4·6盘,吸水管1根, 滤水器1件,铁链或腰斧1把,消火栓扳手1把,灭火战斗服(含头盔、战斗服、胶靴、安全带、手套)23套。 (三)车库:1间。 四、经费保障 乡镇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的筹建经费主要通过以下渠道: 一是经验收合格后,省公安厅每个队补贴5000元;二是由所在县(区)政府拨款3000元;三是其余经费由所在乡镇自行筹集。 乡镇公安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的日常运行经费由各乡镇财政承担。同时,乡镇可设立消防专项基金,通过协调辖区内单位 出资、接受单位和个人捐助、从火灾保险理赔费中按标准提取扑救补偿费等形式筹集。 五、队伍管理 乡镇公安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由所在乡镇政府统一领导,派出所实施管理,同时接受公安消防大队的业务指导和灭火调动 指挥。队员在现有素质较好的保安联防队员中挑选,实行一职多能。队员经公安消防大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o消防队应建立严 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业务训练、执勤备战、日常管理等工作应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执行。 (一)队伍建制:消防队设队长一名,由派出所一名所长兼任,全面负责队伍的管理工作。消防队下设两个战斗班,轮流执 勤。每个班设班长一名,驾驶员一名,战斗员两名。 (二)人员职责:消防队应制定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主要包括:队长职责、班长职责、队员职责、驾驶员职责。 (三)管理制度:消防队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值班制度、车辆装备管理制度、器材维护保养制度、行车安 全制度、请销假制度、学习和工作制度、业务训练制度、奖惩制度等。 六、灭火战斗 保安联防消防队在接到群众报警或"119"、"11。"出警指令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扑救。一般火灾出救,由值班民警随队 指挥扑救,遇较大火灾,派出所长带队指挥扑救。保安联防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迅速查明火情,利用现有装备和附近水源快速投 入灭火战斗,充分发挥控制和扑灭初期火灾的作用。遇较大火灾或特殊火灾时,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队增援。 保安联防消防队员应经常深入辖区熟悉水源、道路,并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组织实地演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o组建乡镇公安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是消防组织网络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安 机关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政治责任。各地务必充分认识建设乡镇公安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这项工 作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制定符合本 地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尽快做出部署,可以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二)要在政府领导下,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各地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建队方案,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 加强对建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及早研究、解决建队问题。要积极拓展经费筹措渠道,以满足保安联防消防队组建和正常运行等 需要。要从适应当地经济条件和扑救火灾的实际需要出发,因地制宜,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既不要贪大求全,过多增加当地财 政和企业的负担,也不能随意降低标准,达不到扑救火灾的基本要求。乡镇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可在硬件设施建设和人员配置 上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三)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提高灭火战斗能力。各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要认真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实施严格管理,加强业务 训练和执勤备战。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联防消防队教育训练、业务考核、火灾扑救和器材装备维护等 工作的指导,要通过比武、会操、考核等活动,促进保安联防消防队的业务素质和战斗力的不断提高。各地要注意总结推广先进 经验,推动乡镇公安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的全面建设和健康发展。 连云港市公安局 二OO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