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路结构改善和交通扶贫公路
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为加强省交通运输厅下达我市的公路结构改善和交通扶贫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是公路结构改善和交通扶贫公路项目建管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好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监督责任。
二、严格按照省厅下达的公路结构改善和交通扶贫公路补助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内建设内容按时完成。
三、严格管理省厅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申请和使用,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及时到位,确保省厅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四、严格履行项目的监督管理职责,对项目技术标准、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五、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年底前要及时上报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和检查验收资料,市局汇总后上报省厅备案。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6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