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
政策通知公示

我市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2024/04/18 1.9w 阅读 386 点赞

为更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有关政策精神,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因城施策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银发〔2022〕294号)精神,决定自4月19日起,我市阶段性取消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即银行机构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自主灵活确定贷款利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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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