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连云港市交通运输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转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19日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打击固体废物违法
转移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转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交海〔2017〕12号),扎实开展我市交通运输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转移专项行动,现编制我市交通运输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转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总体要求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转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落实部署交通运输各职能部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全面展开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转移的巡查、检查和执法工作。
检查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8月31日
明确目标,加大巡查检查执法力度
设立检查站点。要求在辖区船闸和内河重点航道、重点收费站设立检查站点。
加强巡查检查。组织开展对固体废物运输船舶和车辆检查,对船闸进行全天候驻点检查,对码头和收费站进行抽查,同时加大跨省、市界道路、水域的巡查力度。
3、依法查扣处理。对固体废物运输船舶和车辆转运手续不全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扣;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原则上省外垃圾特别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程渣土不得进入我市。各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全面排查以往发现的垃圾偷倒地点,积极参与、配合市容环卫部门开展对固体废物的联防联控工作,同时加强对非法转运固体废物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四、联防联控,确保打击治理落到实效
市公路、航道、运管、地方海事部门要紧密配合、密切合作,对陆路、水路运输通道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各单位要成立督查组,适时对各县港口管理局(处)、各船闸管理所和主要公路收费站点进行抽查。确保打击治理范围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围绕上述交通运输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转移专项行动任务,各单位(部门)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参照市局方案制定本地区交通运输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转移专项行动方案。
请各单位于每月的10日和25日上报检查的简要情况;9月2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王赞,联系电话:85817270,邮箱:13905135676@139.com(相关文件及表格的电子版请至QQ群607146767中下载)
附件:固体废物违法转移联合检查情况汇总表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