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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海高等级公路连云港段二期路面工程质量管理行为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3/09/02 1.7w 阅读 155 点赞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临海高等级公路连云港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市交通质监站于2013年8月对临海高等级公路连云港段二期路面工程项目进行了质量管理行为质量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2005第4号令);

  (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2004年第3号令);

  (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四)《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五)《江苏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苏交规[2012]6号);

  (六)《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苏交规[2011]4号);

  (七)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规范;

  (八)工程设计及合同等有关文件。

  二、检查情况

  从检查结果来看,大多数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比较完善。质量管理行为逐步走向规范,绝大多数从业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能够满足工程需要,工程建设各方对质量比较重视。质量管理行为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建设单位未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填报质量责任人登记表;个别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不全,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未按工作程序开展相关工作,申报不及时,关键工序缺失;监理单位把关不严,审批不及时;施工、监理单位未开展施工标准化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主要人员变化较大。详细检查情况见汇总表。

  三、要求和建议

  (一)建设单位要加强履约考核;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体系能够正常运转;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及时办理质量责任人登记表,加强人员变更管理。

  (二)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现场质量的管理,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及时申报质量保体系。按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展相关工作,高度重视关键工序工作,前道工序未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三)监理单位要加强监理工作力度,落实质量责任制,担负起监理职责,及时开展审批工作,抽检资料及时归档。

  (四)要进一步加强工地试验室及内业资料工作。试验环境、设备、人员、方法、频率满足工程要求;内业资料管理规范。

  (五)路面工程要重视基准点和导线点的复核工作;认真执行首件工程认可制。

  (六)切实开展施工标准化活动,对照标准找差距,创建省级示范工地。

  (七)全面开展品牌工程创建活动,争创省级品牌建设管理团队和省级品牌工程项目。

  (八)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各相关单位迅速予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3年9月20日前报市交通质监站。

  附件: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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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