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
政策通知公示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一批失效文件的通知

2022/05/19 1.6w 阅读 118 点赞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文件管理工作,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相一致、相配套,现公布一批失效文件:

1.《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3.21”事故的通报》(连建质安〔2020〕102号)。

2.《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4.24”事故的通报》(连建质安〔2020〕166号)。

3.《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灌云县恒仁嘉天下项目“8.28”事故的通报》(连建质安〔2020〕381号)。

4.《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第一轮)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通报》(连建质安〔2020〕473号)。

5.《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5.21”事故的通报》(连建质安〔2021〕165号)。

以上文件自《行政处罚法(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施行之日起失效。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