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项目负责人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连云港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了《连云港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连云港市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评价评分标准》,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于8月22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联系人:杨秋诗,联系电话:85811023(传真),电子信箱:lygzfjwgc@163.com。
《连云港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连云港市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评价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