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海关查验平台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的请示》(连新集工程字〔2021〕21号)收悉。根据我局《关于对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海关查验平台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连交〔2021〕144号)精神,经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审查,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标准与规模
工程新建一座查验仓库,项目占地约2537㎡,建筑面积约2321㎡,包括常温库、冷藏库和冷库三部分。
二、总平面布置
基本同意总平面布置方案设计。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区庙岭作业区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后方配套场地内,北侧为纬三路,南侧为纬四路,西侧为经一路,东侧为港区入口道路。项目尺寸长约132米,宽约15米。
三、土建工程
基本同意土建工程方案设计。
查验仓库上部为一层轻型钢结构,下部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
四、基本同意供电、照明、控制、信息与通信、给水排水,通风除尘、消防、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节能等设计。
五、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中所采用的有关标准、规范正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工程主体结构和基础稳定性计算正确,主体结构安全、稳定,耐久性等方面满足有关规范的要求。
六、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要求基本合理、可行,施工图设计内容齐全、图纸完整,表述基本清晰。本施工图设计经完善后可以作为本项工程的施工依据。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