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度全市四级、三级养老机构 等级评定参评资格的公示

2025/11/12 1.1w 阅读 456 点赞

关于2025年度全市四级、三级养老机构 等级评定参评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13 14:48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按照省民政厅要求,我市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在前期自主申报、县区推荐的基础上,市民政局依据《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苏民规〔2020〕3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四级、三级养老机构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连民养老〔2025〕6号)进行初审,确定2家养老机构具备四级养老机构参评资格,5家养老机构具备三级养老机构参评资格,现予公示:

连云港市连云区社会福利中心——四级

连云港市东海县康华养老服务中心——四级

连云港东方康复养老中心——三级

连云港市灌云县社会福利中心——三级

连云港轩宇康养服务中心——三级

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华苑老年公寓——三级

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三级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举报或反映。

联系人:张姝婷,举报电话:8557381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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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